那年冬天,利
邵縣長問我,老林,你這樣萬一了問題誰負責?我拍著脯說,我負責!了問題罷官、坐牢我一個人扛著!
康副市長和其他幾位常委對我的工作也全力合,使得興修利工作終于得以順利開展起來。
曾副市長也說,林書記,您這么是為了老百姓的利益,可他們未必理解呀。我說,他們遲早會理解的。
可是,事真起來就沒那么順利了。
那時已經興起了打工,鄉的青壯年紛紛外打工,生產勞動力也是稍顯不足,興修利的人員從哪里來?再者,老百姓對分田到理解有誤,認為從此各顧各了,人心隨之也散了,要想將大家的心重新收攏到一起確實有困難。市場經濟時代,民眾什么都伸手要錢,利建設本也需要錢,可是,縣財政那里拿得那么多資金哪?
康副市長首先不同意我的法,說時代不同不能再這么蠻了。我說,時代是不同,可是,老百姓的利益永遠沒有改變,永遠要擺在第一位!
其實,大家心都渴望一番大事業呀!
回到縣府,我便找幾個縣委常委開會,提我的看法,沒想到,當場便被他們否定。
長,我曾經在縣委會上大力呼吁過,可是,我的呼吁得不到重視,大家被糧年年增產的表象所迷惑,認為我在危言聳聽。
由于我的持,我的方案最終得到通過,令我想不到的是,邵縣長第一個舉手表示支持。后來有一次在鄉視察,我們談起這事,他對我說,你當時什么都豁去了,我這快退休了的人還有什么怕的?
雖然我鐵了心要興修利,可是,誠如上面所言,這其中還有許多問題沒辦法解決。一天,我去了老縣長父親那兒,他老人家看我心事重重的樣,問我遇上了什么難題,我便將自己的心事和盤托。
我的方案其實很簡單,就是像當年興修利那樣,老百姓人攤派無償工,有人的人,沒人的規定錢,各級地方政府派專人負責組織、負責大家的伙——這在九十年代,已經不是不合時宜,完全算得上是驚世駭俗啊!不過,這不但解決了工程的用工問題,同時還減輕了縣財政的壓力。
“沒錢沒人是不是?我們當年打仗槍都沒有,不也取得了最后勝利。那時候哇,老百姓那個,只要有飯吃,讓什么就什么。”父親又嘆:“現在的人哪,唉!”
還有曾副市長,他意外地一直積極支持這項工作。期間,當老百姓因為個人利益與政府發生小摩是,曾副市長甚至讓公安隊伍面解決,他自己則在事后親自陪著我上門給人家歉。前年,他上調到市政法委,臨行那天我去送他,他推心置腹地跟我說,他年輕的時候從隊轉業剛到縣公安局,也想大展拳腳一番事業,是社會現實讓他變得圓世故了。可是,就是那一次,是我令他再次想起自己年輕時的豪。
呵呵!那時候,我是真想為老百姓辦一件實事、好事。
就是老縣長父親無意中說的這句話提醒了我:誰說現在的老百姓不行?關鍵是你怎么去,對了、好了百姓也是擁護的。于是我心中有了新的方案。
可以說,興建利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,現在山上已經有村莊再次吃不上了。
但是,重新興修利談何容易啊!